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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创业,国家对农业的“三项补贴”该不给谁?

    信息发布者:魏爱玲
    2018-01-27 20:39:07   转载

    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创业,国家对农业的“三项补贴”该不给谁?

    向众传媒 2018-01-27 07:00:34

    当前随着土地流转的的不断深入,一些城镇闲置资本和回乡创业的青年围绕种植业,在农村选择了土地流转来发展产业。尤其是中央确定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政策明确之后,更是激发了很多投资者。

    农民朋友不仅更加坚定了土地承包信心,而且还放心将土地流转出去来增加收入。那么,承包权人的土地流转后,涉及到国家补贴如何处理问题,近来有很多农民朋友不断咨询。

    现在“向众传媒”就根据目前公开的政策,做一点介绍。

    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创业,国家对农业的“三项补贴”该不给谁?

    插图

    2015年财政部、农业部印发了《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》(财农〔2015〕31号),将农作物良种补贴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,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。

    按农业“三项补贴”改革明确了三原则执行

    一是体现政策的指向性、精准性和实效性。将农业“三项补贴”中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,明确撂荒地、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,鼓励农民秸秆还田,不露天焚烧,主动保护耕地地力,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,实现“藏粮于地”,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,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,促进了支农政策“黄箱”改“绿箱”,进一步拓展了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。

    二是有利于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。随着农业成本的数量与质量、总量与结构、投入与产出、成本与效益、生产与环境等方面的矛盾,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,影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。通过政策引导,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,鼓励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,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加快进入规模化、产业化、社会化发展新阶段,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。

    三是有利于推动农村金融加快发展。通过调整部分资金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,并强调其政策性、独立性和专注性,既是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建设,有效缓解农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,也是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的重要举措。

    承包权人和经营权流转人可以按照分项协商享受

    从以上的文件精神看,在兼顾了效率与公平,进一步体现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。所以,承包权人和经营权流转人可以按照分项协商享受补贴。不过要明确的一点,国家用于农业的补贴,是针对种植业的,换句话说谁种地谁享受“三项补贴”补贴是合情合理的。虽然可以这样理解,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关于农业“三项补贴”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如何分配的政策。为此希望大家协商解决补贴。

    “向众传媒”撰稿|农业新闻 记者 辛花敏|校对:卿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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